最近版上有許多對我個人是否有能力擔任立委提出質疑,我都有看到。非常謝謝各位這麼關注我的版面,給我很多寶貴的意見,我都虛心接受。
我在美國擔任律師執業近八年,深知法律對人民的影響甚鉅,因此堅信我的專業在立法院可以推出民眾真正關心的法案,以及推動修法加速台灣經濟的發展和產業的轉型。
台灣是一個民主社會,只要有服務的熱忱、關心臺灣社會,能做事,會做事,且肯做事的人,都可以參選立法委員。
我能做的就是依照自己的步調,努力地爭取鄉親的認同與支持。夜深了,該睡了,祝福大家有一個美好的夢!晚安!
*第二段的原文為「我擔任律師執業近十年」不甚精準,應是指十年來從事法律領域工作,我實際擔任律師執業近八年,故原文已更正為「我在美國擔任律師執業近八年時間」,特此說明,盼未造成誤解。